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...
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沪府规〔2022〕20号
2022-12-27
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有效期的通知

沪府规〔2022〕20号

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
2011年1月27日市政府印发的《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》(沪府发〔2011〕3号)经评估需继续实施,请继续按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市人民政府

2022年12月27日

立即登录